用豬下腳料熬制豬油,多家食品加工企業主明知是“地溝油”,卻因貪便宜主動“中招”.2月11日,浙江省海寧市檢察院以涉嫌生產、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對制售“地溝油”的朱月初等6人提起公訴,何軍、王利鋒所在的食品加工企業也以同罪名被提起公訴。
從2003年開始,每天早上6點到8點,朱月初都奔波于海寧的各個菜場,以每斤0.8元的價格收購豬下腳料,包括豬內部的網油、雞冠油、豬膘肉、昂頭肉等,然后運到自己在村里租來的簡陋倉庫內。他架起鐵鍋,將“原料”放里面燒幾個小時,一直燒到沒有水為止,然后用濾網將油渣過濾掉,把油倒入一個大塑料桶內存放。
“這樣熬出來的油有一點異味,存放時間短,與正規油相比不容易凝固。”朱月初說。剛開始,這些油主要是供應給一些飼料廠,可時間一長,朱月初覺得這樣銷量太小,沒啥賺頭,于是瞄上了周邊的食品加工廠。架不住朱月初的不斷游說,加上這種油比市場價便宜了一半多,當地兩家食品加工企業主何軍、王利鋒同意先從朱月初這兒進點貨試試看。何軍、王利鋒用了一段時間后,發現使用這種油加工食品出售給顧客沒出現問題,便繼續從朱月初處買豬油。當地食品作坊主錢聞亞、徐海平等貪圖便宜,也陸續從朱月初處購油,用于食品加工。
至去年案發,朱月初銷售“地溝油”金額達19萬余元。經海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,送檢的豬油中酸價不符合《食用動物油脂衛生標準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