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方舟子針對林志穎旗下公司推銷的膠原蛋白飲料而對林志穎進行“打假”,一時間令輿論嘩然。前日下午17時17分,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官方微博回應,稱林志穎公司銷售的“愛碧麗”飲料本身無害,“但普通食品不應宣傳美容功效”。
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方微博“上海食藥監”原文如下:“林志穎賣‘愛碧麗’,方舟子打假,大家很關注,@我們的也很多。經現場檢查,位于上海松江、具有生產許可證的‘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’與‘愛碧麗’簽訂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,‘愛碧麗’系列中的膠原蛋白飲料,都是它生產的普通食品。產品本身無害,但普通食品不應宣傳美容功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