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市民李女士在德城區某商店購買了君樂寶酸奶,飲用后出現腹瀉。當她找到商家理論時,對方表示酸奶在保質期內,出現問題不是他們的責任;給廠家打電話,廠家則說這種現象是銷售商貯存酸奶的方式不當引起的。
8月10日,記者走訪我市多家大型超市發現,超市內的酸奶、乳酸菌飲料都放置在冷柜中,貯藏溫度在2℃至6℃。但隨后在一些小型超市或商店中發現,店中的酸奶大多是常溫售賣。 “酸奶并不一定要冷藏,只要在保質期范圍內就可以飲用。 ”一超市的老板說。采訪中,記者發現在購買酸奶時,消費者更關注的是生產日期和保質日期,而不是保存條件。對于酸奶有低溫保存條件,大多數消費者并不知道。
據德州市人民醫院營養膳食科專家周開文介紹,一般酸奶對存儲條件要求較高,而其外包裝上的保質期也是指在低溫條件下的保存時間。如銷售過程中無法達到低溫冷藏的標準,酸奶中的乳酸菌會大大增加,其他雜菌也會大量滋生,因此即使沒有超出保質期,也會使酸奶提前變質,且營養成分也可能會遭到破壞。
記者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,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規定,食品生產經營應當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、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、包裝、貯存等場所。這意味著售賣需要低溫貯存的食品必須配備恒溫柜等冷藏設施。該局工作人員介紹,有些商家為了節省成本,即使配備了冷藏設備,也只是在應付檢查時才開啟,其他時間則放置不用。如果市民發現商家存在未按規定要求貯存、銷售食品的行為,可以撥打12331進行舉報。在此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,購買酸奶時應該選擇冷藏銷售的產品,并且看清生產日期。